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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5 02:10:22 新鲜事 来源:https://www.hnhaofang.com/
导读 今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购房环境,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利,即日起至6月30日,我市开展房地产新建商品

今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购房环境,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利,即日起至6月30日,我市开展房地产新建商品房营销代理经纪机构集中整治活动。

此次活动集中整治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新建商品房营销代理经纪机构,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营销代理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整治内容为:开发企业是否对营销代理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备案证明进行审查;开发企业是否和营销代理经纪机构签订委托销售代理合同,合同约定的双方责任是否明确;营销代理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备案证明和委托销售代理合同是否在销售场所公示;是否存在和未在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销售商品房;双方签订的委托销售代理合同,是否到所在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合同报备。

营销代理经纪机构的整治内容为:是否对合作开发企业和开发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和审核;代理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收取客户电商费、团购费各种名义价外加价的行为;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与开发企业、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未按规定到所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开发企业同意转委托其他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与未备案分销经纪机构进行合作。

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营销经纪机构,将采取责令限期整改、暂停网签、暂停预售资金使用和计入信用档案、实施联合惩戒、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等方式,加快违法违规案件处置效率,强化执法处罚震慑作用,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如果您在购房过程中权益受到损害,可携带三方签订的居间服务合同、收据等材料,向售房单位所在辖区的房产主管部门投诉。如果对方确有违法违规行为,房产主管部门将收集材料上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依据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各区房产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为:涧西区64150113、西工区63225180、老城区65151060、瀍河区65171967、洛龙区65962158、高新区64332520、伊滨区69690911。(洛报融媒记者 李岚 通讯员 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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